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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省长信箱”尚须“升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3 16:27:36
 

  “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体现出来的仍然是中国传统的人治思路,而不是现代的“法治精神”。

    “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遭到热捧,我们必须警惕由此可能导致的正式监督纠错部门权力的“虚化”,从而对正在孕育的法治社会造成伤害。

    江西公布“省长手机”受理违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举报后,两部“省长手机”均被“打爆”。8月5日,江西省出台定期公布举报处理结果、开设“省长信箱”等六条举措,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这则新闻一定令江西父老甚感欣慰,因为“省长手机”在赢得巨大的社会反响之后又将“晋级”为功能更广泛、规范更细致的“省长信箱”。这一举措既因其亲民性赢得了江西民众的空前欢迎,又因其新闻性大大提高了江西省在全国媒体中的曝光率,可谓是真正的“一箭双雕”。

     欣喜之后,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深入细致地思考一下这一举措的性质、作用,客观地辨识其所蕴涵的改善民生的真实价值?

    其实无论是“省长手机”还是“省长信箱”,其本质都与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却饱受诟病的信访制度并无二致。这种判断虽然难免令人沮丧,却是事实。首先,无论是“省长手机”还是“省长信箱”,都努力传达给民众能够直接与身为地方最高长官的省领导对话的感觉。这种感觉的重要价值表现为它使得心怀怨气的民众认为自己的“疾苦”能够在高层关注下迅速、彻底地得到解决,其精神气质与我国古已有之的“告御状”一脉相承。其次,“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虽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搜集与反馈制度,但如何保障最核心的责任追究制度却只字未提。这说明群众提出的检举或意见是否能够最后落实,仍然取决于省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与受《信访条例》保障的信访制度相比,“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表现出了更大的随意性。

    归根结底,“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所体现出来的,仍然是中国传统的“青天”哲学指导下的“人治思路”,而非我们孜孜以求的信任规则、尊重规则的“法治精神”。然而,正是这样一项“非法治”的临时措施,却得到了广大群众如此真诚而热烈的欢迎。大量来电导致“省长手机”被打爆――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警惕和反思。

    第一,我们的正式监督纠错机制出了什么问题?群众对“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的热情来源于对当地政府行政质量的不满与对部分官员失职的愤懑。然而,在我国现行政治机制中,早有相应的监督纠错机制。党委的纪检部门、政府的监察部门和行政复议部门以及司法系统中的检察院,都是在尊重法治理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正式监督纠错部门。这些正式部门的“冷遇”,是否就是“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受到追捧的根源?在我看来,这种落差至少反映了正式部门所面临的现实尴尬。

    第二,“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遭到热捧会不会导致正式监督纠错部门的“虚置化”,对正在孕育的法治社会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毫无疑问,“省长手机”和“省长信箱”的运作所依托的仍是强大的行政权力,仍惯性地强调将“一把手”的关注置于工作系统的顶端,而不是凭借法治系统的力量定分止争、形成制度。在这种逻辑指导下的实践,不仅很难成为优化现有法治力量的智慧资源,相反,稍有不慎就会沦为“行政霸权”复兴的制度渊薮。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对于任何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并推动社会发展的举措,我们都应当本着宽容和善意真诚地欢迎。然而,我们也不能因为热切的希望而因循短视,更不能饮鸩止渴。因此,与其把江西“省长手机”到“省长信箱”的变化看成是一次进步,不如将它看成是一次进步的良好开端――江西省政府畅通民意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开始。(杰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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