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律援助网.

行政

案例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栏目导航: 河北法律援助网 >> 文章中心 >> 房产建筑 >> 文章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作者:冯律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2 20:51:32

【题 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1993)法民字第9号《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时废止。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法律援助网版权所有 网站律师手机:13803213423 ;13931849846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72号(中山路与康乐街交口)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6753886  
      河北法律援助网业务信箱:lawyer18@lawyer18.com  子辰(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本网站为非赢利性机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在线在线
      与冯律师冯律师 冀ICP备06023845号 与张律师冯律师